土地治理项目申报程序:1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,坚持以“农民要办”为前提。项目申报前,应进行政策公示,认真听取村级集体组织和农民群众以及当地有关部门的意见,并取得项目区多数农民要求开发的意见书。2、项目所在的乡、镇政府按照国家和省农业综合开发有关政策,编制好项目建议书,向农发办提出立项申请。3、农发办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拟建项目进行实地考察,将有开发潜力的项目存入项目库。4、农发办组织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技术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,并会同当地农、林、水、财政、国土、科技等部门共同做好开发治理方案论证工作。5、拟建项目报经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同意后上报省农发办。